各单位、各部门: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务实举措,是确保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客观需要,是坚决反对“四风”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央纪委部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就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浪费财力和物力,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要强化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从一个个突出的问题改起,既要抓铁有痕,又要持之以恒。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部门执行纪律的情况负总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退赔相关费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附: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