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巩固“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安全稳定大局,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切实按照《学校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抓好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稳定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冬季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防范措施
(一)各单位、部门必须于2013年11月4日前对本单位(部门)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前期“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再一次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已经得到整治的隐患“死灰复燃”;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消除。对本部门确实无法自行解决或消除的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综治委。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配电房、机要保密室、财务室、存放贵重物品办公室、微机房、危化品库房、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和基建工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有监控的部位监控正常运行。
(二)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的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三)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关注各种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和矛盾,立足抓早抓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落实单位内部重点人员的稳控措施,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学校的稳定局面。
(四)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强门岗管理、重点部位守护,对外来人员实行盘查登记制度,强化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各校区校卫队值守队员安全、顺利和无缝交接。
(五)学生公寓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携物出(入)楼者进行检查和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的来人登记和会客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管理和治安消防检查。加强监控技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技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控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守,发现异常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学校总值班报告。各学院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科技实验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各学院要加强各类实验场所和物资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资的有效管理。
(七)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学校所有建筑物、水、电、气、电梯、锅炉、天燃气、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及安全。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违反安全规程操作、以及因设备检修不当、老化、淘汰不及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八)后勤管理处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食品储存关、食品清洁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和食品操作间准入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做到定期体检,从业人员无传染性疾病。加强饮用水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加强校内商业网点管理,确保不出售过期、劣质或“三无”产品。
(九)各单位、部门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冬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自查情况,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联系人:杨前勇;地址:行政楼123;电话:61800110。
(八)2013年11月6日至9日,学校综治委将组织成立安全抽查小组,分组对各校区冬季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准备(抽查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和法制意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学校即将开展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学院、学生处和后勤管理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着重在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消除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紧急重大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信息报告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