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旦、春节、寒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的节假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成都市公安局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准备、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并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部门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学校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抓好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稳定工作,在放假前后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部门重要工作来抓,全面细致地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好放假期间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有专门应急队伍和预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防范措施
(一)各单位、部门要全面细致地排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首先要深入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认真摸排各类矛盾纠纷,收集各类预警性、行动性的事前信息。密切注意发现可能影响学校稳定乃至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其次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扎实的开展各类信息的分析预测、研判报告、制定预案等工作。三是加强对本部门各类重点人员(如“法轮功”顽固分子、肇事肇祸的治安危险分子、上访户、存在心理或精神方面疾病的人员等)的排查,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和稳控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减少矛盾、缓解矛盾、化解矛盾的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校内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二)各单位、部门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化学实验室、图书馆、机要保密室、财务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库房、计算机网络中心、体育馆、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存放贵重物品办公室、锅炉房、配电房和基建工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的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加强校园内烟花爆竹燃放情况的巡查监控,防止发生消防隐患和火灾事故。
(四)保卫处要指导、督促保安服务公司落实校园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强门岗管理、重点部位守护,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强化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
(五)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处、科技实验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实验场所和物质的规范管理,按规定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对假期间必须开放的实验室、操作室及负责人、实验人员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六)后勤基建处要加强学校所有建筑物、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及安全。切实落实假期学生公寓、幼儿园、食堂、锅炉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2013年12月30日、31日,学校综治委将组织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分组对各校区进行假前安全检查,请各单位、部门提前做好检查准备(检查时间及分组情况见附件,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以及返乡返校途中的防盗、防骗等自我防范的安全知识教育,消除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要共同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要坚持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女生不得单独住宿的原则,学生公寓不得擅自容留外来学生和外来人员留宿,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落实值班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要求,安排落实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值班人员,领导带头值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坚守岗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紧急重大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值班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节假日前及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部门2013年度综治工作总结、寒假前的安全检查情况、留校学生名单、假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书面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卫处,行政楼122室)。
附件:2014年元旦前安全检查工作安排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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