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 “十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各项规定。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克服满不在乎、习以为常、沿用惯例的错误习惯,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观念。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宗旨意识,要把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纪律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积极投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纪律要求。各单位一律不允许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台历、挂历、黄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一律不允许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一律不允许用公款大吃大喝及举办各种形式的联谊聚餐活动;一律不允许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允许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坚持节俭过节,节日期间不搞相互走访、宴请和拜年。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在节日期间要坚持深入基层,切实抓好关系师生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过好春节,安排好节日期间在校困难学生的生活。
四、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本《通知》的各项纪律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管好所管辖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严防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学校纪委、监察处将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