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规范学校资产管理,防范资产经营风险,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处郑重承诺: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握政策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处人员的理论学习,坚持每月一次的处内业务学习,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水平,把好政策关,提高处理复杂事情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处理涉及产权、投资、报废等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加强学校对外投资、参股控股企业和全资企业的监管。争取在上半年完成校办企业的改制工作和参股控股企业的清理整改工作,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活动,防范经营风险,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上半年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继续完成学校校旗、校徽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建立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制定学校商铺出租、教室出租的管理办法,加强学校经济合同的审批管理。
五、完善学校采购招标制度。上半年完成修订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简化工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加强采购招标的领导和监督,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的项目,在资料齐备提交国资处(招标中心)后40天内完成招标工作;通过学校内部招标的项目,在资料齐备提交国资处(招标中心)后两周内完成招标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执行中央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招标采购等环节,不接受别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加强人员监督,透明决策过程,确保整个过程公开、科学,并始终处于纪委的全程监督之下,防止以权谋私和贪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