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兑现原合同优先权。
2、 在原商铺竞价过程中,原商户不参加原商铺(乙方在上一个合同期内经营的商铺)竞价,原商户如对原商铺最终竞价表示接受,原商户享有对原商铺的优先租赁权利,原商户不接受原商铺的最终竞价,该商铺经营权归最高竞价者。
3、 通过本次竞价形成新的租赁合同不再给予商户优先权,合同期满后所有商户均按招标公告内容参与新一轮竞标。
4、 十二桥校区枣子巷商铺数量按一楼门牌号进行计算,商铺数量由原公告的33个调整为13个。
5、 十二桥枣子巷商铺一、二楼以现行结构整体招租。二楼房屋租金标准按一楼房屋租金标准的90%执行。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