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以及寒假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倡导廉洁从政意识
学校各部门、学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各项规定。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克服满不在乎、习以为常、沿用惯例的错误习惯,牢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观念。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二、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学校各部门、学院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授和困难教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红包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和部门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学校各部门、学院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在节假日期间要坚持深入基层,切实抓好关系师生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过好春节,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在校困难学生的生活等。
五、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学校各部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本《通知》的各项纪律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管好所管辖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严防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将积极配合学校党委、行政抓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元旦春节寒假期间要按学校规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