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6年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加强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落实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抓敢管。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在心,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又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廉洁意识。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节日节点早介入,及时召开会议,抓紧部署,通过网络、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微信、开展纪律宣讲等方式,向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三、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以过节费、劳务费等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类似活动;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肃查处问责,强化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和各级纪检干部要密切关注“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节后,校纪委、监察处将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发生在我校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积极的监督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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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81939171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