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五一”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学院、部门要在前期安全稳定大排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此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各部门、学院要在安全稳定自查自纠基础上,深入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特别是后勤基建处等重点部门要对防汛工作、食品安全、在建工地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采供中心、各学院要对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保卫处要对校园安全、校园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党政办要加强对公务用车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各学院、部门要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学校综治委将派督查组对各单位隐患台账进行抽查。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