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狠抓节点,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学院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召开会议,抓紧部署,通过网络、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微信、开展纪律宣讲等方式,向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落实各项规定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规
学校纪委、各二级纪委、纪检工作组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 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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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18083046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