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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关于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困难会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16: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构筑和谐校园,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和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2013年继续开展“春节前夕慰问困难会员送温暖活动”。

根据2011年、2012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校工会开展2011年送温暖工作的办法》、《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开展2012年送温暖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执行情况,形成了《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开展慰问困难会员送温暖活动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开展慰问困难会员送温暖活动实施办法 

                                          

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开展慰问困难会员

送温暖活动实施办法 

(经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工会委员会2012年12月  日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筑和谐校园,充分体现校工会对广大会员的人文关怀,校工会委员会在每年年底至春节前夕,对生活上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申请范围:

1.学校工会会员;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及标准:

1.教职工本人突患重大疾病(主要是恶性肿瘤)或长期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和经济上较大困难者。

2.教职工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对家庭生活和经济造成临时性特殊困难者。

3.教职工的配偶、子女发生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和经济造 成临时性特殊困难者。

4、补助标准500-1000元。每年视校工会经费情况酌情增减。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到校工会主页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表,申请表需本人填写、本人签字,不得代填、代签。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不得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所在分工会主席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后签署意见。

3.各分工会在每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校工会办公室。

4.校工会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四、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校教代会/执委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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