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推免数 | 指导教师 |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全日制) | 1 | |
01医学影像学诊断技术应用研究
| 侯键 谢明国 邬颖华
| |
02超声波医学基础与临床研究 | 康彧 ★卢漫 ★卢岷 ★谯朗 | |
105101内科学(全日制) | 4 | |
01消化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 刘彦 ★汤善宏 ★刘天宇 | |
02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 陈梅 ★陈耀华 ★罗晓斌 ★张静 ★何正光 | |
03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临床研究 | ★杨丽 ★李娜 | |
04心血管系统疾病的临床研究 | ★曹文斋 ★冯达应 | |
05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研究 | ★周乔 ★朱静 ★龙丽 | |
06肾脏疾病的临床研究 | ★张万超 ★陈瑾 ★邓菲 | |
07传染病的临床研究 | ★赵川 | |
08血液病的临床研究 | ★黄娟 ★姜涛 | |
105104神经病学(全日制) | 1 | |
01脑血管病的临床研究(全日制) | ★喻良 ★黄华 ★李浩 ★杨杰 ★王晓平 | |
105111外科学(全日制) | 3 | |
01肝胆、胃肠外科临床研究 | 余华 杨健 ★余钰 ★王海清 ★张军 ★胡海 ★杨洲 ★骆乐 ★朱世凯 ★贾贵清 | |
02神经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何宗泽 | |
03泌尿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杨宇 ★奉友刚 ★熊玮 ★杨春 | |
04胸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周海宁 | |
05 小儿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周涛 | |
06血管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吴华平 | |
105113骨科学(全日制) | 1 | |
01脊柱外科相关临床研究(全日制) | 余洋 | |
02关节外科相关临床研究 | 邢叔星 ★王枰稀 ★卢冰 | |
03创伤骨科相关临床研究 | ★王志强 | |
105115妇产科学(全日制) | 1 | |
01围产医学相关临床研究 | ★岳军 | |
02妇科疾病相关临床研究 | 杨旭 ★罗爽 ★刘晓芳 | |
03生殖医学相关临床研究 | ★吕群 ★王滟 | |
105121肿瘤学(全日制) | 1 | |
01肿瘤生物治疗的临床研究 | 何朗 ★柳斌 ★谢华 ★许川 | |
02肿瘤内科综合治疗临床研究 | ★刘浩 ★朱亚杰 | |
03人工智能精准肿瘤治疗 | ★王伊玲 ★刘洋 ★漆云翔 | |
105123放射影像学(全日制) | 2 | |
01放射影像学应用研究 | 谢明国 邬颖华 李莉 ★李勇 ★秦伟 ★曾云富 ★路涛 ★陈光文 ★罗红兵 ★邱丽华 ★谢坪 | |
105124超声医学(全日制) | 1 | |
01超声波医学临床研究 | 康彧 ★王胰 ★刘学兵 ★李赵欢 ★罗俊 |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为准],且可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申请专业对考生具体学业要求:
(1)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临床医学、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招收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的相关疾病,慎重报考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
(5)我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
三、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普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方为有效。
1.填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2023年9月29日00:00 -- 9月30日13:00,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含校内和校外)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第二批次:2023年9月30日13:00 -- 10月15日13:00,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含校内和校外)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申请流程相关安排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并在网报确认后与学院联系,注意在复试期间保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复试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次推免生复试资格。
3.报考我院推免生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3)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4)其它证明材料: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如材料较多请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5)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为何报考相关专业、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6)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版(PDF或JPG格式)。
所要求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位类型+报考专业”(如:李三+1234+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学位+内科学)提交至394366106@qq.com邮箱。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4.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逸夫楼306室。
5.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各二级学科根据各学科情况组织专家于2023年10月10日18:00前完成复试,并提前至少1天通知报考考生。
第二批次各二级学科根据各学科情况组织专家于2023年10月18日18:00前完成复试,并提前至少1天通知报考考生。
6.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临床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均在考察范围内。
7.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
四、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学生选择导师方式: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每年招收推免研究生不超过2名(未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生的导师和兼职硕士生导师招收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1名)。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完成接收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次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五、咨询、联系方式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028-82632802。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按统招生身份录取。
4.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国家规培基地含成都市和成都市以外地区,具体规培基地拟接收规培生名额以统招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七、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5222959。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反馈。
八、未尽事宜由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