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现启动我校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参评成果材料(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交至药学院办公室(科技楼1204),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邓晶晶OA邮箱。
科技处联系电话:61800102 联系人:江俊
不详之处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
药学院科研科
2021年3月15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