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后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下账
首次下账:需①纵向科研项目结算单(见“表1-1”,一式三份,由学院根据任务书填报打印)②通用预算表(见“表1-2”,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按照任务书填报并亲笔签名)③立项书(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
再次下账:需纵向科研项目结算单(一式二份,由学院填报打印)。
备注:1.首次经费下账不填写经费本编号,再次下账需补充完善(请项目负责人办理第二次下账时准确提供);2.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经费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比例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核定和计提(但请注意,在申报或填报任务书时请在间接经费中预算8%的管理费,剩余部分填写在绩效中。在申报项目填报预算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邓晶晶。);3.纵向科研经费下账在每周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集中办理,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请需要办理下账的老师于每周四上午10:30前前往药学院办公室(药学楼1204)办理(首次下账需携带立项书(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一份,通用预算表(项目负责人签名)一份)。
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见表2)
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履行调整手续。因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等原因需对预算总额进行调整、同一项目课题之间经费需要调整的按相关程序报项目主管审批。
直接费用中设备费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劳务费、业务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行调整,项目负责人填报《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报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备案。如科研经费下达部门另有规定则执行下达部门规定。间接费用不得调增,项目负责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调减用于直接费用的支出。
备注:科研经费支出30万元以内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经费支出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由学院、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费支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支出还须报校长审批。
三、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余经费结转(见表3)
科研项目结题后同时办理结余经费结转,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课题任务书》(见“表3-1”)纸质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结题国自然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统计表》(见“表3-2”)电子版。任务书、经费预算经报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批,并设立项目编号。科研项目在结题的结转后的经费使用周期为两年,超过两年仍有剩余经费原项目负责人可再行申请立项使用。校级项目当年结题后不办理结转,但可继续使用到当年底,逾期将收回剩余经费。未按规定办理结余经费结转的,学校将收缴结余经费。完成结题需办理经费结转的老师带上纸质版任务书和电子版统计表前往药学院办公室(药学楼1204),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办理。
四、科研项目暂借票据(见表4)
纵向科研经费原则上不开具票据,如因特殊情况需预借学校票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计划任务书并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暂借票据借条》,经所在学院、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核签字后到计划财务处预借票据。请各位老师携带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的票据借条前往药学院办公室签章,再在OA系统中发起科研用章申请(科技处章)进行办理。
五、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表5)
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项目重要事项变更需按要求申请,在学校审批权限内,须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完成变更手续,如项目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表3-2: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结题国自然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