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各班级:
为加强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本科生高质量修读课程,参与高级别高水平的竞赛,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引导学生追求卓越,特开展2021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原则
荣誉学士学位面向全校学士学位本科生设立,以学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在校综合表现为基础,以较高的语言能力、高水平科研成果和高级别高水平比赛为补充。满足学校规定条件的学生,学校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二、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条件
学生在满足《成都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基上,满足如下条件者(其中第4、5条只需满足其中1项即可),学校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1.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生所在专业的已修学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学分绩点在3.0以上。其中学分绩点计算范围仅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
3.具备较高的语言能力或通过相应的中医经典考试等级。英语、日语专业的专业四级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除英语、日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53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所有专业雅思、托福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水平;或中医经典等级考试六级。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条:
(1)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实践创新课题1项(排名第一)及以上;
(2)获得国家专利(排名第一)1项及以上;
(3)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一)1篇及以上。
以上成果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专利权人)为成都中医药大学。
5.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并且获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条:
(1)在市级科研创新创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排名第一)1次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研创新创业比赛、竞赛中获得金奖、一等奖(排名前三)1次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研创新创业比赛、竞赛中获得银奖、二等奖(排名前二)1次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研创新创业比赛、竞赛中获得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1次及以上;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经学校评审认定者。
四、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 5月24日-31日,学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览表》(附件1、2)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受疫情影响学生未返校,相关纸版材料可由学生选择安全稳妥的方式请辅导员老师代交,电子版材料发送给辅导员老师代交;各学院要充分考虑原件在报送过程中可能产生遗失风险,并采取安全稳妥的报送方式和核验证明材料的方法。
2.学院初审 6月1日-6月3日,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暂按照学生入学至今的成绩填写与审核),并在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在学生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鲜章。
3.材料上报 6月4日前,学院资格审查后,学院将初审通过学生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览表》、《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3)汇总,纸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 6月4日-6月11日,教务处、学生处根据评选条件,再次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确定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名单,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
5.学位委员会审批 教务处将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名单及材料汇总后,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一览表
附件3:成都中医药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