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3.28”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川教函[2017]157号)及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决定,自4月7日至4月21日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部门、学院要在去冬今春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基础上,认真开展与学校安全、与学生生命密切关联的校车安全、消防安全、反恐防暴、治安防范、遏制校园欺凌、楼道安全、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灾减灾安全、防溺水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排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学校领域发生的致师生伤亡案(事)件、学生自杀、踩踏、溺水、火灾、食品安全等涉生事故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成因,把隐患整改治理作为加强当前学校管理的重大任务,作为遏制事故的先导性、前瞻性工作,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要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地抓好安全工作,努力构筑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的联防联动体系,并将常规管理、安全治理、事故防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管理。
各部门、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要层层压实担子,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细化工作自信,落实责任。对本单位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的失职行为,发现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渎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三、工作安排
1、4月7日至4月14日,由各部门、学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台账。
2、4月17日至4月21日,由保卫处牵头组织专项检查。
3、4月24日至4月28日,由学校综治委验收销账。
特此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