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细则(第四批)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要求,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6月12日8:30 | 外语和专业面试 | 考生提前半小时抵达考场(十二桥校区二会议室)并签到 |
6月12日 | 公示成绩 |
二、考核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考核,考生因故不能参加,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内容涉及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考核(学术型)等,分为导师对考生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两个部分。
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由导师审核成绩和学院复试成绩两部份构成。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由成果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两部份构成,权重占比2:3。
最终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成果成绩(含发表文章、专利、课题、各类获奖奖励)×20%+复试考核成绩×30%。(导师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评分标准:
成果成绩:满分100分。成果成绩如超出100分,则视为100分。
所有材料取得时间限定为2019年1月1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均需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原件。经学院初审,材料通过者,基础分值设定为60分。
1. SCI论文:
考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含共同作者),按“基础分×影响因子”计得分。基础分按照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一区计20分,二区计16分,三区计10分,四区计6分;IF计算以论文见刊当年的杂志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还未发布,则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
备注:
(1)提供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前三个月内具有检索资格的机构提供的检索证明原件。
(2)对在列入学校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2. 发表SSCI、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1篇,或发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论文1篇计4分/篇,均以论文见刊当年目录为准。
3.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书上排名第一计5分;排名第二计3分;排名第三计2分。
4. 课题:考生以负责人主持国家级课题计20分,主持省部级课题计10分,主持厅局级课题计6分。
5. 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5分/次,获得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计3分/次。
6. 创新创业获奖: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同类作品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级奖励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排名 | 国家级金奖 | 国家级银奖 | 国家级铜奖 | 省级金奖 |
第一 | 12 | 10 | 8 | 5 |
第二 | 10 | 8 | 5 | 3 |
第三 | 8 | 5 | 3 | 1 |
7. 考生获“远志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计5分,排名第二计3分,排名第三计1分。
8. 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励;或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一级医学类学会科技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具体明细如下:
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计分 | 12 | 10 | 8 | 10 | 8 | 5 |
外语成绩:满分100分。
1. 考核
英语听力和口语,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总分为90分。
2. 英语等级证书。
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同等类型英语水平考试,计1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类型英语水平考试,计5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包含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思维能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ppt介绍15分钟以内,包括学生基本情况,硕士阶段科研情况,博士就读计划三个部分;专家提问及考生回答15分钟。
四、录取原则
1、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至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导师成果审核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导师成果审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然相同,这按照面试提问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和全部考生成绩(含拟录取专业、成果审核成绩、外语水平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将在面试全部结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网址:成都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学院网站//www.yoyuju.com/yskfxy/tzgg,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信息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六、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杜绝招生领域的一切腐败行为。学院成立纪检工作小组,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监督。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结果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学院党委和纪委对本次博士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电话:16622907247,监督邮箱:cdutcm_yskfxy@126.com。
七、录取工作纪律及其他相关安排
1、严格考核,不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考核过程须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资料交学院存档。
2、任何人不能将面试考核内容等相关内容在面试前以任何形式通告或暗示考生或他人,考生不得打听考核小组成员和打听面试考核内容;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成立考核督导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遵循近亲属回避原则。
八、其他
未尽事宜以按《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版)》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解释权归养生康复学院。
学院咨询电话:028-87665716
成都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