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博士生招生工作是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增强对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的紧迫感,树立质量意识和观念,将提高选拔质量作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目标。
学院要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四川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及学校实际情况,经综合研判我校决定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二)复试对象:统招生
(三)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为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复试形式根据专业要求采用面试提问(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提问内容在考核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专家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拟定统一的提纲,提高可比性。
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方式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分钟。
复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面试提问占8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了解考生情况。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设计选拔人才方案,经专家组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的考查形式、考查内容模块,对各模块考查时间占比及其评分成绩占比进行科学论证,力求公平性、科学性最大化。考查内容应涵盖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妥存至少1年备查。
各学院应按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虑疫情及突发情况,各学院应提前安排足够候补专家(不少于2人)。复试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遴选及开展具体工作。
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再次统一评分标准,复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
各学院按招生复试小组配备足够的复试秘书人员,确保网络复试各环节有序、规范开展。秘书成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考生网上报到、身份核实、宣讲复试纪律,组织考生复试抽签、维护候场秩序、并对考生复试情况现场记录以及协助网络通畅和可能的应急处置等,做好复试各流程环节顺利进行的保障。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1周内将体检报告以PDF形式报送各学院指定邮箱。开学时将审查纸质体检单,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复试准备工作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必须在复试启动前通知所有考生,且在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报考志愿学院进行联系。
各学院须熟练使用远程网络复试使用的主平台及备用平台,至少提前两天指导复试考生进行设备调试及演练,复试前再次进行测试,确保复试顺利完成。
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任何学院及相关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者追责。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网络复试现场,要求导师在集中的物理空间进行网络复试,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规范顺利进行,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提供专人负责的咨询热线,及时应答考生问题。
三、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
复试平台搭建:主平台学校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学生端应使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面试答辩,面对考生正面,次机位用于考生复试整体环境的监控。采用华为Welink作为备用平台。
考生复试前须签署《成都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随机原则: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复试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随机分配复试组及复试考生组,考生组考生复试次序随机产生。面试开始前,复试组与考生组进行随机分配。若复试小组仅为一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从复试小组成员(不低于7人)中随机确定最终复试导师组成员(不低于5人)。建立复试考题库,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复试考题库中的试题进行作答。
制定模块化、标准化复试流程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安排进行面试,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言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复试工作监察和督导,在线或现场检查,保障复试过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各学院按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中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必须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数录取,不得超规模录取。
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进行调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认为有必要,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公示和监管
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通知,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应包含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已公示的内容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动。招生学院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须将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管,监督、检查各学院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执行程序和履行职责情况,对招生中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各学院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