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为全面贯彻党的研究生教育方针,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我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我校研究生服务“健康中国”及地方经济的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范围、条件与程序
(一)增列范围
在2022年拟增列研究生导师的学科进行增列工作(可申请学科及代码见附件1)。
(二)增列条件
1、硕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附件2)
2、博士导师增列请参照《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方案》《2022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经典学科“传承博士研究生导师”增列方案》(附件3、4)
(三)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硕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博士导师申请者完成《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并按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及装订要求》(附件7)装订支撑证明材料,注意SCI论文须按附件7要求提供分区及影响因子的检索报告,未按附件7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学术成果,形式审查时一律不予认可;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所属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3、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4、博士导师申请送校外专家通讯评议;
5、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6、表决通过者名单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聘任。
二、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分委员会审核初评工作(含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交校学位办。应递交的材料为:
1、签字(章)完毕的《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签字(章)完毕的《2022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学院签章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8)、《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附件9),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4、学院签章后的《XX学院2022年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报告》(含评审议程、程序、会议记录、票决结果、公示情况等详细评审过程),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附件1-附件9:202201181256039009.rar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