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近期开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导师增列范围、条件与程序
(一)增列范围
在我校现有的可增列硕士生导师的学科进行硕士生导师的增列工作(见附件一)。
(二)增列硕士生导师的条件
符合《2019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见附件二-1)或《2019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合作基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见附件二-2)中增列硕导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与评审
1.本人申请。完成相应的申请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三),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附件四),交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相关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3.校学位办形式审查;
4.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5.表决通过者名单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学校批准。
二、日程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10月30日前,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和有关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二)各硕士培养单位在11月2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通过名单进行院内公示5天;
(三)11月30日前,各硕士培养单位将审核后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等交校学位办,应递交的材料为:
1.签字(章)完毕的《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含电子版1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院签章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见附件五,含电子版1份)一式一份;
3.学院签章后的《2019年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报告》(含评审议程、程序、会议记录、票决结果、公示情况等详细评审过程,可以和博士导师增列工作合并成一个评审报告)(含电子版1份)一式一份;
(四)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1周;
(六)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点此下载
附件一:《拟增列硕士生导师的学科》
附件二-1、2:《2019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2019年度成都中医药大学增列合作基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
附件三:《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格式
附件五:《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