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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公告

2021年高水平成果奖励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7 16:40: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优化人才分类评价暨绩效工资改革的意见(试行)》中《高水平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及人事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拟对2021年符合高水平成果奖的项目进行相应奖励,现将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

202112171640379539.xls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者,请以OA邮件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反映,联系人: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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