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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针推院/附三院专业教师听课制度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针推院/附三院专业教师听课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成教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校字〔2004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本、专科教学质量管理,促进老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经院党政联席会决定,从2011315日起,对全院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实行听课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听课人员: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学编制人员、院督导专家组成员。

二、 听课对象:专业教师参加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课程听课;院督导专家组成员参加全院所有课程听课。

三、 听课次数:

1、专业教师听课量以“次”为单位,每次不得少于2学时(含试讲听课和学校、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40岁以下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新进教师(留校两年以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院级督导专家组成员听课以“学时”为单位,每期不少于5学时。

四、听课形式及要求

1、听课方式以随机 、随堂为主。也可参加为解决教学质量或其它重大问题而特别组织的重点听课、联合听课,为交流教学经验、推广先进教学方法而组织的观摩听课,或为新进教师、研究生准入安排的试讲等。

2、听课人在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听课记录表,在学校教务处网站或学院教学科查询教师上课课表。

3、听课内容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习、试讲、讲课比赛等教学、观摩环节。督导专家重点督查学院的教学运行秩序、教师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指导意见。青年教师听课在于学习和提高,重点学习专家教授或同行们在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运用、教学手段更新等经验听课人还需收集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条件)、教风、学风以及师生对本课程教学乃至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教学科研科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

4、青年听课须填写《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督导专家填写《督导专家听课记录表》认真、详细、如实地对听课过程作完整的记录,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沟通。

5、听课人员应尊重授课教师,听课不得迟到,课中不得接打电话,一般情况下不得中途退出。

 

 

          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2011315


终审: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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