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研究院: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双节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及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节节前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二、全面开展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高度重视,学院领导带队,于放假前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实验室卫生清洁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后勤基建处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督导检查。
(二)学校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林彦君(组长)、徐正东、王丽娟(联络员)、王学峰、何攀、吴东,检查区域:药学楼;
第二组:余常(组长)、聂佳(联络员)、邓婧、杜浩、朱国清,检查区域:逸夫楼、弘景1-3号楼;
第三组:卞金辉(组长)、李勇(联络员)、巫刚、任礼红、张戈,检查区域:弘景4-6号楼、供应中心;
第四组:何刚(组长)、邓青秀(联络员)、邓强、张鹄、周金、杨俊珩,检查区域:十二桥校区。
(三)检查重点
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环节,如危险化学品、消防治安、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隐患排查为重点。坚决杜绝实验室乱堆乱放、使用违规电器等现象,防止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不当引起的爆炸或火灾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等安全措施的相关情况。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提前做好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存放工作,建好危化品台账,如暑假期间需继续使用的化学药品及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并做好使用登记备查。实验室内存放物品需标识明确。
2.消防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消防水电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门窗损坏、水管破裂、电路故障等,并做好检查记录与备案工作。正值雨季,各实验室要做好防雨防汛工作,切实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对实验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高压灭菌锅、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隐患,加强常规检查及巡查,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记录,坚决杜绝因无证上岗、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等产生的安全事故。
4.危险废弃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如废液、废瓶、医疗垃圾、实验动物等是否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分区暂存,坚决杜绝将具有感染性等危害的废弃物当作普通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现象发生。
(四)隐患整改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间表,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双节期间因仪器原因需通电连续运行的设备或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情况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运行安全;因科研实验需要,假期有实验活动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双节期间禁止单独一人做实验;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要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三)对于双节期间涉及相关实验室改造的工作,请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合理安排、仔细核对资产,特别注意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四)对于双节期间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锁好门、关好窗,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汛、防突发事件等的安全工作。
(五)双节放假前如有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需集中处理,请直接与实验室管理科李勇老师联系,电话61800150,并做好交接记录。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2日
关于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