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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实施办法(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承担对教学第一线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隶属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主任由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兼任,副主任由校团委工作人员、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
第四条  教学信息中心下设教学信息站,隶属各院(部)。各院(部)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站站长。
第五条 各院(部)每个行政教学班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由学习委员兼任。在班干部人选变动时,原信息员一职自动解除,由新任学习委员兼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学管理、学术氛围、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各环节(教材选用、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教学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4.反映其他认为要反映的问题。
5.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第七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并及时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情况。
第八条   教学信息中心负责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表),每月1次,交与教学信息站。遇有特殊情况,信息员也可直接向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反映情况。
第十条  教学信息站对本站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综合信息,每月底报送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由部长将汇总信息以书面形式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
第十一条 教学信息中心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 教学信息站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记载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情况。教学信息员完成工作情况作为学生干部考核指标之一,对表现出色、成绩突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可评定社会工作奖。
第十三条  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原试行办法废止。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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