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部门教职工。处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统一考核。
二、工作程序:
1.填表。教职工按所在岗位(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分别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年度考核表》。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的教师还需填写《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在其他岗位工作的教职工,根据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2.述职。在学院、部门确定的考核单位范围内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评。
3. 等级确定。学院、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并写出评语。
4. 公示。在本考核单位范围内公示每个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表和考核结果。
5.材料上报。年度考核有关材料须分类整理上报学校。
三、报送材料清单
1.《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每个教职工的《成都中医药大学年度考核表》(A4纸双面打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经单位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考核优秀的人员,须另外报送《成都中医药大学考核优秀人员审核表》;对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须由所属学院、部门报送确定为相应等级的理由。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420办公室(温江校区行政楼),电子版发至czyszk420@163.com
联系人:游宇 魏继平 电话:028-61800045
附件:
1.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PDF格式](点击下载附件)
2. 年度考核相关表格[RAR格式](点击下载附件)
人事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