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学校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7)本校毕业生应聘我校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教学岗位及教学辅助岗位(不含辅导员岗位),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报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作为主持人承担部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9∶00至4月28日16∶00。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于5月3日、4日以电话联系的方式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笔试。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地址:http://210.41.222.234:8888/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login=login>(务必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招报名系统中的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校将根据《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择优通知报考者参加笔试;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网上缴费、参加笔试、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126×160像素,小于50KB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笔试缴费:接到笔试通知的报考者,登陆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入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网页http://jhcwc.www.yoyuju.com/,在右侧选择“网上缴费”,进入缴费界面),不需要注册,以本人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以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作为密码,进入缴费页面后选择“其他缴费”一栏即可在支付平台上看到缴费信息,并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完成网上缴费(请按缴费系统提示缴费)。
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5日00∶00至5月8日24∶00。
本次招聘缴费仅采用网络缴费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缴费。报名并完成缴费者,自行留存网络缴费成功的截屏或微信支付凭据,作为完成缴费的依据。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打印报考信息表。接到笔试通知的报考者于2017年5月11日0:00—5月13日24:00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即为笔试卷面成绩;
(2)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教学科研岗位面试总成绩=专业试讲(含说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实验教学岗位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教学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2.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以上笔试范围不具体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1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7年5月17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18日16︰00前通过致电(028-6180004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7年5月19日17:00前电话回复报考者,有变化的查分结果将于5月19日24:00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3.心理测评及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具体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20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中医药大学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⑥有工作经历但已离职,离职时间距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提供相应的离职文件或离职证明材料;离职时间距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应的离职文件或离职证明材料,以及档案所在地管理机构出具的离职后未再就业的证明。
⑦毕业后一直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管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⑧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报考者,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发给《心理测评通知书》、《面试通知书》。
(3)心理测评。所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5月29日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项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4)面试方式。教学科研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实验教学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辅助岗位、思想政治教育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大纲或参考资料。
(6)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4.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考察、体检与聘用
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纪委和用人单位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均按照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045
监督电话:028-61800068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5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下载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