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成都中医药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15日—16日8:30—17:00
(逾期未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图书馆三楼人事处办公室
3.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请自行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招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公招报名系统网址:
http://vtual.www.yoyuju.com/rsc/article.asp?id=146
报名表打印操作步骤:进入公招报名系统->用本人注册邮箱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打印简历”(点击“打印简历”后,请稍等待,此时系统根据网速加载相应信息)->点击“文件”->点击“打印当前人员”->点击“全部页”。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中医药大学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报考辅导员(思想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因路途遥远等个人无法逾越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提前亲笔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详细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等,同时交待清楚不能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合理原因,交与成都中医药大学,作为能够以正常程序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凭证。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于2015年6月15日—16日8:30—17:00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缴纳面试费80元。
成功缴纳了面试费的人员须当天将缴费凭证的复印件返回学校人事处(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图书馆三楼人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单》。
附件:1.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请点击下载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请点击下载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办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