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请各位拟聘人员及时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自附件中下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表对象
成都中医药大学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发布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中的全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
二、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共两页。除“考核考察情况、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专业笔试成绩、公共专业考试折算比例、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折算比例、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排名名次、体检结论、用人单位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意见”栏目不填写外,其余栏目考生务必准确、真实的填写有关情况。
(二)《登记表》中有关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专业、专长”栏一般应填写拟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的专业;
2.“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栏均应填写国家所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
3.“招聘方式”栏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填写为“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员填写为“考核招聘”;
4.“毕业学校”栏填写拟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的学校;
5.“原工作单位”栏,应届毕业生填写为“(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填写最后一个工作单位,并在“单位性质”栏详细注明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非正式职工填写为“(临聘人员)”,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填写为“(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或“(待业人员)”;
6.“简历”栏无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一般从高中以上学习经历开始填写,有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一般从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段学习经历开始填写;
7.“家庭主要成员”栏须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包括有工作、无工作的)的详细职业、居住地址,家庭成员无工作、从事个体职业或务农,应填写详细的居住地址;
(三)每位考生填写好《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后,请贴好照片(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并上交。
(四)请全部拟聘用人员务必于2012年5月28日——5月29日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424人事科办公室与学校签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需带上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人事关系在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由我校出具同意接收函。
(五)往届毕业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外语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带上身份证、外语证证书、毕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到现场的须亲笔书写《委托书》。
联系电话:028-61800217 刘老师
特此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