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公招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都中医药大学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 //www.yoyuju.com,下同])。此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所涉信息发布平台,报考人员在该网页获取相关信息、登录注册、查询成绩及考录结果。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www.www.yoyuju.com)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及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人员,并符合所规定的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其他要求。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考核确认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报考者应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公告(附件1)。
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对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招聘岗位外语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者(gz029、gz030),应取得全国英语专业八级(TEM-8)合格证;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应聘思想政治教师、实验教师、实验、图书、学报编辑、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受外语等级要求的限制;
凡在国(境)外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受外语要求的限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总岗位数68个,其中,教师岗位51个、教辅岗位17个。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岗位调整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从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www.yoyuju.com)进入公招报名系统(http://vtual.www.yoyuju.com/rsc/article.asp?id=146)。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9日00:00—12月13日24∶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学校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各项内容,上传(120×85像素,小于50KB的JPG格式)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者,将被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报后1个工作日完成并及时通过网上填报系统进行反馈。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招聘组织方在公招任何环节都保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的取缔权。
2、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费50元人民币。
此次公招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3、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缴费并经登记确认的考生,须于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4、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岗位的有关情况将于2011年12月14日公布。
5、退费
因岗位调整并取消考试所涉及退费事宜,2011年12月15日集中办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综合性面试成绩×30%
专业面试成绩=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内容为各拟聘岗位的专业及相关知识考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或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11年12月18日上午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学楼内举行(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缺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室,如提前交卷,须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室。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将于2011年12月21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进入学校网站下载查分申请表,并于2012年12月22日9:00至16:00到学校人事处(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一教三楼人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650229)进行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交表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邮方式进行回复。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1〕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12月18日13:00—16:00将本人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笔试考场办公室,以便审查。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26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请自行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招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外语等级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思想政治教师(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个人《自荐书》一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当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教辅人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面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或技能操作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现场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性面试不指定考试大纲或参考资料。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性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替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人员体检是否合格以复检为准。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若遇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核确认: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或同意流动、调动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三)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校人事处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和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8-87650229
监督电话:028-61800067(成都中医药大学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中医药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资料或考试范围
成都中医药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