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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关于直接考核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3 09:38:5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请各位拟聘人员及时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自附件中下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表对象

成都中医药大学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发布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10直接考核拟聘人员公示》中的全部拟聘用人员。

二、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共两页。除“考核考察情况、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专业笔试成绩、公共专业考试折算比例、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折算比例、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排名名次、体检结论、用人单位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意见”栏目不填写外,其余栏目考生务必准确、真实的填写有关情况。

(二)《登记表》中有关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专业、专长”栏一般应填写拟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的专业;

2.“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栏均应填写国家所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

3.“招聘方式”栏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填写为“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员填写为“考核招聘”;

4.“毕业学校”栏填写拟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的学校;

5.“原工作单位”栏,应届毕业生填写为“(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填写最后一个工作单位,并在“单位性质”栏详细注明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非正式职工填写为“(临聘人员)”,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填写为“(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或“(待业人员)”;

6.“简历”栏无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一般从高中以上学习经历开始填写,有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一般从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段学习经历开始填写;

7.“家庭主要成员”栏须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包括有工作、无工作的)的详细职业、居住地址,家庭成员无工作、从事个体职业或务农,应填写详细的居住地址;

(三)每位考生填写好《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后,请务必于6月7日前发送至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公招邮箱(gz@www.yoyuju.com)。

(四)请全部拟聘用人员务必于6月8-9日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行政楼420人事科办公室与学校签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需带上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书),往届毕业人事关系在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由我校出据同意接收函。

因《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需张贴照片,请务携带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DOC格式]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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