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学工作人员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09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核准省教育厅部分事业单位2009年新增人员计划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www.www.yoyuju.com)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的博士及以上学历或体育类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学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应取得大学生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凡在国(境)外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受外语等级要求的限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7名,具体岗位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学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管理网页)(www.www.yoyuju.com),以下简称学校人事处网站。
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16∶00止。
报名程序:考生请登陆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管理网页)(www.www.yoyuju.com)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核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09年12月21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五、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核资格。
六、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具有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12月24日前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由成都中医药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数与各申报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否则取消相应岗位。
(二)面试缴费:
确定为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缴费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一楼计财处,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经人事处确认后即可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面试形式及考查内容:
面试形式分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六个方面。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七个方面。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9∶10前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到通知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评分方法及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各类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七、考核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1、考生的考核成绩为其面试总成绩。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考试成绩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7天。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成绩,由成都中医药大学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排名)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替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九、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某岗位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天。特别提示: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送报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一)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不同情况,应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报到证》。
3.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通知,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委将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28-61800045 61800049
监督电话: 028-61800067(成都中医药大学监察处)
附件:点击浏览该文件
1、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2、成都中医药大学200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