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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3 17: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全面推行和做好考试改革工作,学校将对2015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工作做重点检查,实行校院两级检查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检查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2016325号之前完成。

1)各教研室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自查各课程考试成绩构成,是否与上报的构成比例相符,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各种考试方式和次数的要求。主讲教师整理过程考核的原始记录、资料并装袋备查。

2)上报成绩册必须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成绩登记册⑥》(即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的项目填写成绩。

3)网上成绩录入要求:进入成绩录入界面,首先设置各项成绩构成比例,再以百分制录入各项成绩,系统即可自动生成综合成绩。任课教师在试卷分析表中准确、真实、客观填写相关内容,以便将考试情况在第一时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络反馈给学生。

4)对未能根据要求完成考试改革工作的课程,请及时向学院上报并说明情况,并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报表》及《成都中医药大学综合成绩分析表》。

2.学院检查阶段:201641日之前完成。

1)请各学院根据教研室上报情况组织学院专家组进行检查,根据《课程考核大纲》检查考试改革课程的改革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教研室及时整改。

2)每门课程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进行评分,学院汇总所有考试改革检查情况汇总到《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表》上报学校,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48日。

3)学院注意收集考试改革对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学生受益情况,师生对考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院本次考试改革检查总结报告。

二、校级检查安排

学校检查阶段:20164月中旬后对学院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6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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