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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重修学分网上报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0 15: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有关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重修工作安排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各班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1212:00——20174179:00

二、报名方式:

1、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重修报名→在需要申请重修的课程后面点击“申请”。报名成功的课程,状态会显示“已受理”。

2、重修报名对象为未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因成绩不合格而推迟毕业两年内的学生);

3、所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如有未显示的重修课程,请及时到教务处处理)。报名时间内可以点击“取消”所报课程。本次报名不设补报,超过时间一律不再受理。

三、交费办法及时间:

1、应计财处要求,本次交费实行网上交费。须在报名时务必慎重选择要重修的课程。网上成功报名的同学才能缴费,未报名不能缴费。报名成功的课程必须全额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本学期重修。

2、计财处网站交费时间:

2017年4190000——201742324:00

3、网上缴费步骤如下:

 (1)在我校计财处网站首页点击“网上缴费”,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是字母的需大写)

 (2)进入缴费页面后,选择“其他缴费”一栏,点击业务单信息“操作”下面小方框中,然后选择“重修费”,再点击“进入缴费”(支持微信、建行、农行支付,微信交费最便捷)。完成缴费后,在“已缴费信息”一栏,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4、交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下达的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执行。

四、除成绩不合格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重修的同学,请在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考试管理”栏目中下载重修申请表,按重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填写好相应内容,并在419日—420日到温江校区行政楼教务处221室办理重修报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五、报名缴费成功后的同学,请于425日在教务网首页查看《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重修学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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