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推行和做好考试改革工作,学校将对2016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检查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2017年3月24号之前完成。
(1)各教研室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课程考核大纲》的要求,自查各课程命题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考试成绩构成是否与上报的构成比例相符,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各种考核方式和次数的要求。主讲教师整理过程考核的原始记录、资料并装袋备查。
(2)上报成绩册必须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成绩登记册⑥》(即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的项目填写成绩。
(3)网上成绩录入要求首先设置各项成绩构成比例,再以百分制录入各项成绩。任课教师是否在在成绩分析表中准确、真实、客观填写相应内容。
2.学院检查阶段:2017年4月7日之前完成。
(1)请各学院成立本次专项检查专家小组,根据教研室上报情况组织学院专家组进行检查,根据《课程考核大纲》检查相关课程考试改革完成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要求教研室及时进行整改。
(2)每门课程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进行评分,学院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表》汇总考试改革课程检查情况,于2017年4月7日前报学校教务处考务中心。
若有新增的考试改革课程,请同时报送该课程的《课程考核大纲》。
(3)请学院注意收集考试改革对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学生受益情况,师生对考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撰写本次考试改革检查总结报告报学校教务处考务中心。
二、校级检查安排
学校检查阶段:2017年4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考试改革工作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人员组成
为更好的推进学校考试改革工作,促进各学院之间相互交流学习,本次校级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校、院二级督导专家、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组成检查小组,每组3-5人。分组对各学院考试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于3月31日之前将院级参加检查的督导专家(每学院4人)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各检查小组成员组成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1.检查内容
(1)试卷考核分值与《课程考核大纲各部分》比例是否一致。
(2)命题题型各部分比例是否适宜。
(3)一套试卷A、B卷是否按《成都中医药大学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修订)》、《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4)阅卷是否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试卷评阅及试卷入库要求》。
(5)成绩册中过程成绩比例是否与上报的《课程考核大纲》中形成性考核成绩构成设置一致。
2.检查依据(由各学院准备)
(1)《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大纲》
(2)各门课程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表》
(3)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报表》
(4)备查试卷(A、B)
3.校级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第6周(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2)检查方式:各学院之间交叉检查,对实施考试改革课程按上课班级全覆盖检查实施情况。各检查组采用《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进行现场评分。
(3)检查完毕,请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并于4月18日前返回教务处考务中心。
(三)检查意见反馈及整改
学校将根据校级检查结果,及时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学院,并在第七周进行相应整改。
整改后在第八周进行试卷入库保存。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