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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3 15: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推行和做好考试改革工作,学校将对2016年秋季学期考试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检查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2017324号之前完成。

1)各教研室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课程考核大纲》的要求,自查各课程命题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考试成绩构成是否与上报的构成比例相符,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各种考核方式和次数的要求。主讲教师整理过程考核的原始记录、资料并装袋备查。

2)上报成绩册必须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成绩登记册⑥》(即以上课班级为单位)的项目填写成绩。

3)网上成绩录入要求首先设置各项成绩构成比例,再以百分制录入各项成绩。任课教师是否在在成绩分析表中准确、真实、客观填写相应内容。

2.学院检查阶段:201747日之前完成。

1)请各学院成立本次专项检查专家小组,根据教研室上报情况组织学院专家组进行检查,根据《课程考核大纲》检查相关课程考试改革完成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要求教研室及时进行整改。

2)每门课程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进行评分,学院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表》汇总考试改革课程检查情况,于201747日前报学校教务处考务中心。

若有新增的考试改革课程,请同时报送该课程的《课程考核大纲》。

3)请学院注意收集考试改革对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学生受益情况,师生对考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撰写本次考试改革检查总结报告报学校教务处考务中心。

二、校级检查安排

学校检查阶段:20174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考试改革工作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人员组成

为更好的推进学校考试改革工作,促进各学院之间相互交流学习,本次校级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校、院二级督导专家、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组成检查小组,每组3-5人。分组对各学院考试改革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于331日之前将院级参加检查的督导专家(每学院4人)报教务处考务中心。

各检查小组成员组成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及依据

1.检查内容

1)试卷考核分值与《课程考核大纲各部分》比例是否一致。

2)命题题型各部分比例是否适宜。

3)一套试卷AB卷是否按《成都中医药大学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修订)》、《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4)阅卷是否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试卷评阅及试卷入库要求》。

5)成绩册中过程成绩比例是否与上报的《课程考核大纲》中形成性考核成绩构成设置一致。

2.检查依据(由各学院准备)

1)《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大纲》

2)各门课程的《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表》

3)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汇总报表》

(4)备查试卷(AB

3.校级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第6周(2017410日至414日)。

2)检查方式:各学院之间交叉检查,对实施考试改革课程按上课班级全覆盖检查实施情况。各检查组采用《成都中医药大学考试改革检查报表》进行现场评分。

3)检查完毕,请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并于418日前返回教务处考务中心。

(三)检查意见反馈及整改

学校将根据校级检查结果,及时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学院,并在第七周进行相应整改。

整改后在第八周进行试卷入库保存。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7年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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