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2017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各年级必修课、限选课。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由学院组织,并提前到教务处考务中心报考查课考试安排计划,以便统一安排考场。
二、考试时间
2017年7月10日(第十九周,星期一)至7月14日(第十九周,星期五),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请各学院书面通知教师和学生考试时间。
三、试卷命题组织及要求
为确保教学质量,加强考试管理,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命题的组织。所有课程都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命题。已经建立了网络电子试题库的课程,教研室尽量使用试题库进行配题,并积极推行计算机化考试。
(二)命题的要求。根据《课程考核大纲》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要求,不同培养层次的专业必须单独命题;对于同年级相同专业同一课程应统一命题。命题必须同时拟出难易度及分量相当的A、B两份试题(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格式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三)试卷送印要求。按照试卷制作流程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试卷审核及印刷清单》,经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后交教务处考务中心(每门课程需同时上交A、B两份试题卷、答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务处考试中心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用题。
(四)交卷时间。各门课程的试卷(A卷和B卷)必须在2017年6月27号(第十七周,星期二)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务处。交卷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217室教务处考务中心。
四、试卷领取
为保证试卷安全,请学院务必安排主监考教师于考试前一天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务必当场检查、清点试卷,如有问题,当场纠正。
(一)十二桥校区考试科目试卷领取要求
领取时间:2017年7月7日,7月10日—7月11日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在十二桥校区第一教学楼试卷库。
(二)温江校区考试科目试卷领取要求
领取时间:2017年1月7日,7月10日—7月13日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217室领取。
五、监考要求
学院按照《关于监考人员安排工作的若干规定》安排老师参加监考。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考规则,不得玩忽职守。各学院安排并保存好监考安排表,于2017年6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行政楼217室)备案。
六、巡考安排
巡考分为校、院两级。巡考职责为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检查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对违纪作弊学生事实进行认定,并将相关材料转报学生处处理。
各学院组织院级巡考。巡考安排应于2017年6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务中心(行政楼217室)备案。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巡考记录单报送教务处考务中心存档。
校级巡考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风考纪
各学院在考试前应积极宣讲考试规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学生诚信应考。对监考违规、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阅卷及成绩报送要求
各教研室应规范阅卷和报送成绩。学院应在考试结束后,组织教师阅卷并在2017年7月24日之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参加考试改革的课程,必须按照《课程考核大纲》要求执行形成性考核成绩构成,并在网上录入所有过程成绩和期末成绩,系统将自动生成综合成绩。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应将成绩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18室)。
九、考试分析和考试反馈
教研室在考试结束各门课程登录成绩后,在“查看”中通过系统内设置的考试分析软件对考试成绩和试卷进行分析,任课教师在考试分析表格中认真填写主客观分析结果并“保存”,以便将考试分析信息直接通过网络反馈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考试分析表打印一份经学院审核后,随试卷答题卷留存入试卷库。
十、考后试卷管理要求
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按试卷管理规范对试卷进行整理,学院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试卷,下学期开学后上交试卷库保存,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的学生若没有排考,请按自己所选课程上课班级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专业变动的学生可能造成某些课程重排,请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科目办理缓考。
附件:1.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教师用→附件
2.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学生用→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