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双学位教育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科学生双学位教育工作,保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校制定的《成都中医药大学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2016年4月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将报名攻读2017级双学位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招生对象
以各个学院招生简章要求为准,原则上应为低年级学生。
二、双学位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2、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良好,第一学年所学科目无挂科且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含2.0);
3、符合开办学院的招生条件;
4、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学习过程中不得转专业。
二、双学位时间安排
1、5月2日-5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双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2、6月6日-6月30日,被录取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完成缴费工作。
附件一:成都中医药大学双学位申请表附件
附件二:各学院招生简章附件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成都中医药大学双学位申请表附件二:各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