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重修学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2017年秋季学期重修学分工作即将开始。本学期重修的课程以辅导答疑和开班讲授两种方式进行。现将本次重修学分工作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学分原则上凡一门课程重修学生在10人以上(含10人),要求开班讲授;重修人数在9人以下(含9人),由教研室安排教师辅导答疑。开班讲授的课程教学计划学时数在50学时以下的课程,讲授8学时;教学计划时数为51~80学时的课程,讲授12学时;教学计划学时数为80学时以上的课程,讲授14学时。辅导答疑的课程教学计划学时数在50学时以下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2次;教学计划学时数为51~80学时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3次;教学计划学时数为80学时以上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4次。
二、本次重修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师生第一次见面时间和地点(详见附表),以后重修时间由承担重修任务的教师和同学协商确定。原则上重修工作应在本学期第14教学周内完成(含考试登成绩),如开班授课需教室的可直接与我处教务科联系(TEL:028-61800082)。
三、学生未按规定修读或参加辅导者,重修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四、重修课程的考试工作,按考试规范进行管理,考试时间由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建议12—13教学周进行)。所有课程应于第14教学周周日(12月10日)前结束。学生因未参加重修学习而错过考试时间,该门课程成绩录为“缺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下学期另行报名交费重修。承担重修任务的教研室务必于考试前一周到教务处完成制卷工作。
五、重修成绩报送:重修结束后,各教研室于第14教学周星期日(12月10日)24:00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将纸质成绩单交一份到温江校区行政楼教务处218室黄老师处。重修成绩网上录入时间为11月13日—12月10日。
六、个别学生重修课程第一次见面时间可能有重排现象,如果错过师生第一次见面时间,请直接联系附表里“承担单位所属部门”教学科。
七、教师辅导重修学生人数以随后下发的重修学生成绩册名单为准,教师不得自行添加学生人数。
八、本次重修后,成绩仍不合格者,可在下学期再次报名交费参加重修。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确保本次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