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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建院级学生课程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0 13: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及时有效地反映教学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决定设立学院学生课程咨询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1、课程咨询委员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了解反映学生学习状态和心声,提出合理建议,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信息的组织。学院课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科

2、各学院课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数量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设定,在校生总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不少于10人,1000人及以上的学院不少于15人。任期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连续聘任,最长不超过四年。

二、委员会成员聘任要求

1、对提高学校的本科生教育质量有极大的热情,有强烈地参与教学管理和服务师生的积极性,愿意深度探索学校教学和校园生活;

2、能积极发言、参与讨论,并善于聆听其他成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及建议;

3、关注校园中的热点问题,并进行广泛调研;听取周围同学对教学和学生生活的意见,并提出富有见地的建议;做事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4、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具备较强的写作水平、组织协调和宣传能力。

三、委员会主要工作

1、通过书面形式反馈信息;时间紧迫的重要信息,可通过邮箱或电话直接反馈。

2、将收集的教学信息汇总后,在委员会会议上反映。

3、定期组织、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教学管理相关环节规定及流程,及时解答学生有关问题。

四、教学信息包括的主要内容

1、与培养方案相关的信息: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课程安排。

2、与教学秩序相关的信息:教师缺课、代课、迟到等纪律情况;学生上课迟到、缺席、课堂学风情况;学生考场纪律、考风问题的情况。

3、与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

1)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及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实验、实习、设计、课题、论文训练等实践教学组织安排、教师指导、实践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教材、讲义、课件选用或制作及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对成绩考核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委员工作的考核

1、每学期最后两周进行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考核,对工作特别负责,成绩突出的委员授予“优秀课程咨询委员”称号,并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

2、委员中途退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学校调整人员安排。

3、如遇委员无故不能及时、有效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纪律者,委员会将予以解聘。

六、推荐方式及时间

学生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咨询委员会推荐表》(附件1),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纸质版学院存档;学院填写《各学院课程咨询委员会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96193414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218办公室;同时报送各学院关于成立学生课程咨询委员会红头文件,截止时间:1023日。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点击下载

教 务 处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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