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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成教函【2018】0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要求,现将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我校应届生申请教师资格工作。

一、申请认定范围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认定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申请人于41日—420日(工作日73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    

第二步:报名后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在网上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

  第三步:按班级、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报送材料供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请报送以下现场确认材料:

  (一)申请人要报送的材料:

  1.网报成功后,下载并单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贴好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查看原件);

  3.学院将对申请人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初审,并将成绩认定合格申报人名单用excel表格汇总,纸质材料盖学院鲜章后报教务处207审核,电子版请发康敏OA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5. 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出具并盖鲜章,该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并打印;

7.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轻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

8.师范专业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10、未参加国考的非师范专业申报人员,请填写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并请申请人贴好照片)。此表可到教务处207领取。

11、国考合格的申请人员还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打印件一份

第四步非师范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需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学院代收,以学院为单位并纸质汇总表格一起统一交教务处。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学校根据合格人数将考试费转入市教育局账户。

第五步: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其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成都市教育人才网上通知。

第六步:证书办结后,由我市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前往领取。

 

                                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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