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认真组织开展结题工作,通过邀请专家评审,现将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12月4日至6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异议以及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