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基尔健康医学院外环境绿化打造等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拟对“成都中医药大学基尔健康医学院外环境绿化打造”等6个项目采购审核竣工结算服务,现邀请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基尔健康医学院外环境绿化打造等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服务(第二次)
2.项目编号:CZYHQ23-FW-SH-GW-716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服务内容:对采购人成都中医药大学基尔健康医学院外环境绿化打造项目等6个项目提供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审查工程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审核工程造价是否存在高套价格、高报数量等情形,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对资料存在的瑕疵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工程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对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情形进行审查,提出整改建议。
5.项目概况及控制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3.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邀请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服务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三、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
2.付款方式:服务商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采购人确认后,服务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费10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服务费按项目分别结算。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价金额包括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报价视为响应所有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得负偏离采购人要求。
3.本次采购不设置报名环节,实行现场报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即为参与本项目。
4.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和装订要求见附件1。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00
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7.不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入校报备要求
供应商进入学校前,应关注“成都中医药大学保卫处”公众号,在进校前一天的16:00前,通过:综合服务/访客预约,录入访问对象“140815”,到访校区“温江校区”,填写事由【公司全程,参加审核竣工结算】;填报: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用于入校备案,未提前备案或备案信息与报名人不一致者,将不被允许进校。
六、采购活动终止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二)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不足一家。
七、评审方法及定标方法
采购人将组织询价小组于2023年12月27日10:00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定,从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总报价金额从低到高,确定第一至第三中选供应商。如出现第一中选供应商不履约的情况,则中选供应商按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1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八、合同授予
(一)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后,向成交人发送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九、其他
1.采购公告发布途径:本公告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www.yoyuju.com/hqjjc)。
2.采购人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
3.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4.联系人:傅老师
5.联系电话:028-61801101
十、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基尔健康医学院外环境绿化打造等项目审核竣工结算服务(第二次)—报价文件及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