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过程及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0〕1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护理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及初评结果如下:
一、评审过程
1、成立护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位委员会代表、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2、由研究生科在护理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9版)》基础上,结合护理学院各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对细则进行修订,并经过护理学院院务会审议,最终形成《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
3、将《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挂网公示。
4、召集全体护理学院研究生进行《护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解读会,详细解读细则要求。
5、研究生科根据评审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学生代表和老师代表完成申请者材料审核,得出初步审核结果并将各申请人审核情况形成一览表。
6、研究生科将审核情况一览表提交护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评审委员会认真审议后一致通过,同意将初评结果挂网公示。
二、初评结果
护理学院2020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票通过,一致同意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期已过,名单撤回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护理学院(电话:61800135)提出。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终审:护理学院科研/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