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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护理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5 19:42:3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成都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2023年,我校启动护理学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2.申请人必须获得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在护理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了一定成绩,且具备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3.须为单位正式在编或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编制外聘用人员,须填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方可报名。

二、报考专业

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

三、招生人数 

2023年计划招生人220名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及时间

本次报名首先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300次。报名时间拟定于20238月209:00-8月220:00。

(二)正式报名

根据网上预报名时间按先后顺序,首批通知220名进入到现场报名阶段,进行材料审核和缴费,若录取未满220人,继续按“问卷星”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递补通知网上报名后80名进入现场报名,录满为止。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根据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2.办理流程:所在单位分管部门收集汇总申报人信息,填报《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指派专人报送《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人请务必带齐所有材料到现场报名确认(含“拍照”和“指纹采集”环节,要求必须本人到场)

3.审核材料 

1)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1份。

2)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原件。

4.存档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以供存档,其中所有复印件右上角均须由申请者本人书写本人承诺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签署姓名、时间,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申报同等学力者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同等学力者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3)申报同等学力者本科学位证复印件;

4)《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原件。

5.缴费:通过材料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后,按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相关缴费流程完成缴费,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缴纳学费0.8万元/生·学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费0.8万元。

五、培养程序和课程安排

1.培养程序

申请人须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学信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同等学力申硕系统下完成注册。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在4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4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全部考试通过后须确定导师并进行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自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过期本次申请无效。

2.课程学习

入学后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完成选课,并填写《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表》,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1)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和考试。 

3)课程学习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课程,不再安排补考。

4)课程学习为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日以外时间进行集中现场授课,学习年限为2年。

六、确定导师 

指导教师与申请同等学力人实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为:申请人参加全部课程学习、硕士学位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后,联系我校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兼职均可),进行双向选择,并通过学院确认导师,填报《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导师确认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环节。

七、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作者应对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掌握专门技术的能力。

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达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必备条件后,经导师同意,方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答辩,达到我校申请护理学硕士学术学位相关条件,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课程学习费共计1.6万元,在报名和第二学年注册时分两次缴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费0.8万元,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缴纳。

十、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学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2.学习费用缴纳时间: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9月,学位论文答辩年的9月。

3.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届时请关注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官网“研究生教育-同等学力”栏目,相关通知会及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群发布,网址://www.yoyuju.com/hlxy/yjsjy/tdxl。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科研科/研究生科:老师刚老师028-61800135。

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


附件:

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推荐表202307151948584932.docx

2.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202307151949346693.xlsx

3.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导师确认表202307151949137228.docx




终审:护理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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