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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专业临床医院或社区见习(暑假)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3 10:44:14 浏览次数: 【字体: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专业临床医院或社区见习(暑假)实施办法

 

为加强临床医院和社区见习(暑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临床见习工作,使学生在临床见习中学到、领会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临床中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和巩固专业思想,达到护理学教学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教育目标,努力培养护理学专业能力型、实用型、复合型高等护理人才,依据《护理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进程表》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暑期临床社区见习的通知》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见习(暑期)的基本要求

1.临床见习(暑期)是《护理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进程表》规定的教学内容之一,是学生在学院的指导下,在家长的积极配合下,利用暑假完成的教学任务。

2.按照护理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见习基地为国家规范设置的公立医疗机构和综合性私立医疗机构。诊所和药房等不能作为护理学专业临床社区见习基地。

3.临床见习(暑期)基地由学生自行联系,费用自理,为方便学生及家长联系,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学校介绍信。学生必须到选定的医院进行实地见习,每天实践时间不少于6小时,总见习时间不少于两周(14天),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见习成绩,下一学年重新完成临床见习,延缓一年毕业。

4.学生无故不参加见习者,不予评定成绩,补见习者按重修处理。因病不能参加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申请缓修,在毕业前补完相应临床社区见习学时且成绩合格方能按时毕业。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临床社区见习在暑假进行,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在暑期完成见习的同学,可推迟到2020-2021学年的寒假完成。

5.学生在见习期间需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掌握临床双向防护的重要性和防护技能,防止锐器伤、传染病等各种损伤和疾病。学生不按规范执行、擅自进行操作、违反操作流程等引起的自身和他人的损伤和感染等,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与见习单位和学校无关。

6.临床见习(暑期)在学校放假后至开学前进行,家长在学生参加暑期见习期间应做好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学生应注意个人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如被窃、被骗、被抢、意外伤害、煤气中毒、失踪、车祸等应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

二、临床社区见习(暑期)的实践内容及成绩评定

1.学生在见习中完成《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医院或社区见习报告书》的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社区见习(暑期)鉴定表》中“见习项目”根据《护理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进程表》制定,学生根据见习医院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见习内容,由带教老师选择学生完成最好的10项进行评分,作为医院评分依据。

2.暑假见习结束时,学生认真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见习报告一份,《见习报告》可以在“见习报告”空白栏中直接书写或电子书写打印后亲笔签字,亦可另页书写后粘贴,《见习报告》须经带教老师给出相应的评语,见习机构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盖章后,交由学院给予见习报告评分。

3.学生根据专业和所学知识程度不同,参与相关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原则上不少于10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复印成副本,作为个人实践资料,粘贴于“医疗文书粘贴页”中或者单独装订成册,交学院作为鉴定成绩的判定依据并存档。护理专业医疗文书包括:体温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计划单、各类医嘱单、出入液量纪录单、护理纪录单、住院患者评估表、健康教育计划实施纪录单、跌倒风险评估量表等。

4.见习结束后,学生对自身见习情况作自我鉴定,填写于“自我鉴定”栏,作为自我鉴定成绩的评分依据,交由学院给予自我鉴定评分。

5.见习成绩评定:见习成绩由医院评分、见习报告评分、自我鉴定评分三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依次为40%、30%、30%。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作为合格,折算为学分。

6.暑期见习结束后,教学科组织对各班的见习报告书进行综合评分,按班级人数的5%推荐优秀见习报告书到学校教务处进行交流和备案。学院按照见习人数的5%评选暑期见习优秀个人,报学校统一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社区见习报告书,下载链接:https://kdocs.cn/l/sqPpV0fSN?f=301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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