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春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春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春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尽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校党委的部署,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15年新春,继续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各分会主席对所属范围的困难职工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慰问困难会员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好困难补助申请和审核工作,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得到补助,把学校的温暖送到困难教职工的心坎上。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可到校工会QQ群中下载《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版,如实填写;
2、所在分工会认真审核后,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签字;
3、各分工会统一在2014年11月1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慰问困难会员实施办法》
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春节前夕慰问困难会员实施办法
(学校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筑和谐校园,充分体现校工会对广大会员的人文关怀,校工会委员会在每年春节前夕,对生活上确实有困难的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在总结两年来试行当年春节前夕慰问困难会员相关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困难补助申请范围:
1.学校工会会员;
2.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及标准:
1.教职工本人突患重大疾病(主要是恶性肿瘤)或长期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和经济上较大困难者,可申请补助800-1000元。
2.教职工本人或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对家庭生活和经济造成临时性特殊困难者,可申请补助500-800元。
3.教职工的配偶、子女发生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和经济造成临时性特殊困难者,可申请补助500-8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到校工会主页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表,申请表需本人填写、本人签字,不得代填、代签。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不得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所在分工会主席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后签署意见。
3.各分工会在每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校工会办公室。
4.校工会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四、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执行,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
(注:相关附件请于校工会网站“通知公告”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