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
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四川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和《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已届满,将进行换届。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决定于2015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换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正式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产生办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和第八届教代会第十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已经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2014年 10月11日全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现印发你们,请各分工会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关于提案工作
(一)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各分工会应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做好代表的提案征集工作;
(二)提案应由新一届教代会暨工代会正式代表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本次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请各分工会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填写好的正式代表登记表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表(附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简介,200字以内),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印章后,报校工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晓蓉、罗伟
联系电话:61800201
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
(注:相关附件请于校工会网站“通知公告”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