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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9 15:22:32 浏览次数: 【字体:

成都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规范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特修订本规定。

一、课程考核组织

1.我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的课程考核工作,其具体职责为:组织和审核试卷命题、安排监考工作人员、组织考场巡视、评阅试卷等。

3.教务处按照课程计划,编制考核时间表,负责对全校课程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二、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见习、课外作业、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期末考试、等级考试。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考查由各院部、教研室管理。教学计划规定36学时以上的考查课程,应在教学结束周内随堂进行一次书面考查(原则上不开卷)。人数较多的班级进行书面考查时,应与教务处联系,增加使用教室,保证考查严格、有序地进行。

三、命题规范

1.命题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组织,教研室集体拟定命题方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教考分离原则指定教师命题,教研室、院部、教务处逐级审核。

2.命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务必使整套试题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适宜的难度、区分度,能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命题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难度要适中,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要易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

3.试题类型尽量多样化,各学科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内容,确定题型并把握分值比例,笔试试题的总分值原则上为一百分。

4.无论考试、考查,一律要求两套试题,且两套试题之间重复部分不超过20%

5.试题的文字表述要规范、准确、简明,标点符号要准确、清楚。

四、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工作必须严格规范,应由各开课单位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包括指定试卷评阅人和试卷复核人,严格按评分标准讨论评阅细则。试卷评阅由教研室组织流水评阅,在平行班级开设的课程,其试卷评阅工作原则上应集中进行。

2.试卷评阅人必须用红笔评阅试卷。对答卷错误须有明确标注,在错误处打“×”,并标明扣除的分数。

3.试卷分数如有修改,需要试卷评阅人在修改处签名。

4.每一大题前面的得分栏内,应标明该题的总得分,各题得分(小数点后的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一份试卷的总分才按四舍五入处理,记分字迹要规范、清楚。

5.试卷评阅人批阅完试卷后,应将每一题的得分及时登记在试卷头的表格中,并在评卷人一栏签名。    

6.成绩复核人应认真做核分工作,尽可能避免各类差错,复核后在试卷头复核人一栏签名。

7.教研室主任应组织试卷抽查,重点检查有无漏评、错评,主观试题评分是否准确。抽查量不少于总卷量5%

8.试卷评阅完毕后,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在成绩册上正确登载成绩,不及格者只能使用红笔记分。

五、试卷的存档

1.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教研室主任必须将空白试卷一份,学生试卷、监考记录单、成绩单、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报告材料等,一并交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检查、复核。

2. 各学院将检查复核合格的考试材料按规定装袋后,送学校试卷库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3.课程成绩于考试后结束一周内,报教务处上网供学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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