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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9 21:13:11 浏览次数: 【字体:

护理学院命题及试卷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命题及试卷管理工作,在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以下规范。

(一)考试目的

考试目的是为了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同时作为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考试也是研究和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

(二)命题要求

1.命题人: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集体拟定命题方案,课程负责人命题。

2.难度要求:命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务必使整卷试题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适宜的难度、区分度,能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命题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a问题的能力上,难度要适中,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要易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应包括全学期的内容,每套试题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内容应占70%左右,熟悉内容占20%左右,了解内容占10%左右。基础知识题、较难题、难题可参照721的比例掌握,不出偏题、怪题及学术上尚有较大争议的问题。试题的命题表述以教材为准,专业术语必须与教材一致,力求准确、简明,标点符号要正确、清楚。逐步过渡到采用标准化试题和实施教考分离。

3.题型要求:题型应参照以下规定:试题类型尽量多样化(五种及五种以上),参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试题库要求,以及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的命题方式。命题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种。选择题主要采用AlA2A3A4BlX型题,每题可设5个备选答案,但不要超过5个;非选择题采用填空、名词解释、简答题 (直接回答问题、简要叙述题、判断说明题)、论述、分析 (病案分析、处方分析)等。各学科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内容,确定题型并把握分值比例。原则上考试科目按选择题占40%,非选择题占60%的比例分配试题。

4.试卷数量:笔试课程(包括考查科目)要求同时提供难度、范围、份量大致相同的两套试题(AB卷),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同一套试题内答案不得重复,试题及其答案之间不能有提示性内容。

5.格式要求:命题首页题头按照学校统一的格式,试题一律要求打印成稿,同时要求拟出两套试题的评分标准及答案。试卷、答题卷、标准答案格式见附录。

6.命题统一:同年级同专业的同一课程统一命题;不同专业的同一课程原则上统一命题。

7.试卷质量评价:参照学校教务处的“试卷检查评价指标及等级标准”进行评价。试卷检查评价指标及等级标准见附录

(三)试卷管理

1.试卷按“教研室学院教务处”三级管理制度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2.试题拟定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合格的试卷由命题教师将打印出的两套试题(含试题及答案和评分标准)交学院审核、签字后,由教务科干事在考试前10天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审核合格的试卷经教务处随机抽取使用。

3.教务处将待用的考试卷送印刷厂制卷,由印刷厂专人负责印刷制卷。

4.考试前一天,由主考教师到教务处指定地点取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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