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招聘博士师资公告
参照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现就我院2024年招聘师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且符合下表中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岗位编码 | 岗位名称 | 学院 | 教研室/团队/科室 | 学历学位 | 学科或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需求 |
2024GL001 | 专任教师 | 管理学院 | 医院管理教研室 | 博士研究生 | 公共管理学 |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优先 | 1 |
学院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方式一: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材料发送至管理学院邮箱524514314@qq.com,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应聘公共管理师资”。
方式二:系统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http://rsczc.www.yoyuju.com/zp/)或者进入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点击底端的“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2.报名时间:长期招聘。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以PDF文件报送)
(1)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在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的专业认证材料。
(3)应聘者代表性成果:论文、专利、课题、获奖等,每个类型最多不超过5项。提供原件首页和检索报告(仅限论文,检索报告需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
三、考核方式
考核按专业面试、心理测评、学校综合面试三阶段进行。
(一)专业面试可通过学术报告、试讲、操作、答辩等多种方式开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二)心理测评,其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三)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
四、体检、综合考察与聘用
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按公告程序重新招聘。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准聘-长聘”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 028-61800126(学校人事处)
028-61800244(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