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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9 14:18: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学院: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为及时了解规划实施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规划的落实,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实现再次腾飞的战略目标,结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实施八大提升计划的意见》,全面、客观地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掌握各部门、学院承担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发展对策,进一步推动“十二五”规划落实,并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检查内容

各部门、学院要对照“十二五”规划,全面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比较、有判断,重点做好对“十二五”期间重大举措、实施成效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把握工作现状和基础。检查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队伍建设、附属医院建设、对外教育、体制机制、民生工程等八个方面进行,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自查。主要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及说明、规划调整内容及说明、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相关建议等。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检查步骤及要求

1.学校“十二五”规划任务分解

20151月中旬,根据“十二五”规划各部分牵头及参与部门分工,发展规划处负责将学校“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设计完成规划分项检查表。

规划内容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人才培养

教务处

研究生院、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

学科建设

发展规划处

研究生院、科技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科技创新

科技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队伍建设

人事处

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

附属医院建设

医院建设管理处

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教务处

对外教育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体制机制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组织部

其他(民生工程)

发展规划处

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学校办公室、后勤基建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部门自查。各牵头部门组织自查,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见附件),经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请于2015330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20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gjs@www.yoyuju.com

3.学校抽查。各部门、学院应准备好相关的支撑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分析总结。由发展规划处负责整理各部门自查情况,结合专家抽查意见,分析学校“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并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DOC格式]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5115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

牵头部门:                                            负责人签字:

参与部门:

一、量化任务(在完成情况的相应空格中画“√”并标注具体数值)

具体任务

完成情况

已完成

预期能完成

预期不能完成

其他

 

 

 

 

 

 

 

 

 

 

 

 

 

 

 

 

 

二、描述性任务(在完成情况的相应空格中画“√”)

具体任务

完成情况

已完成

预期能完成

预期不能完成

其他

 

 

 

 

 

 

 

 

 

 

 

 

 

 

 

 

 

三、完成情况说明(进展情况、原因分析)

 

 

四、规划调整内容及说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成都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5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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